公开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CSSC-T-00-251059-014 |
项目名称: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 |
数 量: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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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二○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开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
1.2 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2.4 建设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并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单位报价之日起三年内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单位,能够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与采购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上同步发布,请于2025年9月4日17时至2025年9月9日17时在上述网站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未在平台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的视同未报名)。
5 报价书的递交
5.1 [王1]报价书递交或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2时,线下采购报价书递交或邮寄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18号,收件人:钱工,联系电话:18036678620。
5.2 线下采购报价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报价书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线下采购时,报价书开启在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书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线上采购以平台统一公布给采购人的报价为准。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王2]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8036678620
邮箱:qjsgtc865@163.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询价的具体资料,是对询价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1.7.1 | 勘探现场 | 不组织 组织,勘探时间: 勘探集中地点: |
1.8 | 询价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2.1(7)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采购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 补充文件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 确认的方式: 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 |
3.1.1(9) | 构成报价书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他计算方式 | 无 有,最高限价:/万元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报价书有效期 | 120天 |
3.4.1 | 询价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4.2 | 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时间 | 不涉及 退还时间 : |
3.4.3(3) | 不退还询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部门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者证书复印件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2022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五、资质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5年7月x日至评审当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需求: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提供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介、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5(10)* | 代理商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如果投标人是作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该品牌有效期内的代理商授权书。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报价书中的报价方案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
3.7.5 | 报价书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本项目为 线下 (填线上/线下)采购 报价书正本 1 份 响应文件副本 3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光盘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不要求 要求, |
4.1.1 | 报价书密封 | 不要求密封 要求密封,密封要求: 贴封条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报价书 |
4.2.1 | 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 |
4.2.2 | 是否退还报价书副本 | 否 是,退还时间: |
5.2(4) | 报价书开启顺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5.3 | 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 不足的情况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 家。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 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不排序 排序 数量: 2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 公示期限: 3天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见第四章合同草案中“六、合同付款”中的要求 |
7.7.4 | 签约合同价 | 以中选单位的最终报价为准。 |
7.7.5* | 合同付款 | 见第四章合同草案中“六、合同付款”中的要求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第一次公告发布结束后,参与单位不足3家,重新发布公告; 2、第二次公告发布结束后,若有且仅有一家参与单位报名并参与的,若技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合理后,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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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报价书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第3.7.4项的规定。 | ||
报价函实质性内容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10)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报价书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款规定 | ||
询价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款规定 | ||
报价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五章相关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2款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款规定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1.10.2项的规定 | ||
2.2.2 | 评审价格 | 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 由询价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1 评审方法()
1.1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书,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2 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分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1.1 (1) | 商务评分标准(30分) | 企业状况(5分) | 根据参与单位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序评分,第一名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本项最低得0分。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保密资格(5分) | 投标人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人员配备(5分)
| 通过对团队成员的职称和学历进行横向比较,得1-5分; (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进度要求(15分) | 能满足供货期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及调试的,得15分,每延期1天扣1分,扣完为止。 | ||
3.1.2 (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总体评价(35分)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偏离表”,并如实逐项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的得35分; 1、其中标注▲项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每项减2分; 2、除“▲”项外其他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 3、满分3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需在“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的页码位置并清晰标记出评审指标,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分) |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响应及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要求,并提供完善的系统维护,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未提供得0分。(0-5分) | ||
3.1.3 (3) | 报价评分 标准(30分) | 报价得分(30分) | 最低价得满分30分,每高于最低价10%扣3分,扣完为止。 |
3.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价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价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询价小组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书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报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书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报价书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果)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询价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2.2.3报价书中含有意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数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由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询价小组认为所有的报价书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询价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方式采购,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询价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询价文件与原报价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3 详细评审标准程序
询价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顺序。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报告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询价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由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乙方(卖方):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所需的 买卖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一)合同由本合同文本、双方代表签署的《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图纸、具体采购订单组成。
(二)上述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具体采购订单
2、本合同文本
3、《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图纸
二、标的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和技术标准
(一)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期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含 %税) | 交货日期 |
xxx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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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 (大写: ) | ||||||
合计金额为暂定价(如国家税率调整,则做相应调整),根据通过验收的数量、并以乙方提交经由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确定最终金额。(如选用本条,需在句首打 √) | ||||||
标的物必须由乙方自己生产制造。如需外包给其他企业,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与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选用本条,需在句首打 √) 生产厂家: |
注:1、如购买项目较多,可另附合同清单(另附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方才发生效力);
2、以上价款包含本合同规定乙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费用;
3、数量计算方式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以甲方计量办法为准;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度调整交货日期,乙方应配合满足,且不能因此而增加合同价款。
(二)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确定的技术要求。
2、双方约定: / 。
三、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一)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图纸(若有)、 / 等技术资料 / 套送交甲方。文字资料纸张规格为A4,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二)标的物是按照乙方设计标准的规格生产的,或者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标的物是通用型的,则图纸及技术资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交货地点
(一)标的物由乙方负责发运到甲方仓库,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 使用说明 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每套标的物交货时提供物资发货清单 1 份。
(二)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 3 日通知乙方交货地点(具体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分批交货的,则甲方分批通知乙方交货地点。
(三)乙方负责标的物的包装及运输并承担运输费和保险费。乙方应保证标的物(包装)要适应运输、吊装需要且能满足长时间存放的要求。
五、验收方法及质保期
(一)验收方法:按《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
(二)为配合乙方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的管理,甲方相关人员有权至乙方了解和检查制造进度及标的物质量,乙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
(三)乙方在交付标的物前应先自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而后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拒绝付款、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或重新议价,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四)乙方所交付标的物的质保期为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 年。在质保期内,除发生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外,标的物有损坏的,乙方应保证对损坏部分免费予以更换,必要时,乙方需派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支持,更换、运输和检验(如需要检验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响应。
(五)在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扣除质量保证金的权利,且甲方为此所发生的超出质量保证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付款
(一) 付款方式:(可任选其中一项)
甲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大写:);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即合同总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大写:);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合计人民币(大写:);
其他:甲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为预付款;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100% 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履约保函(需涵盖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
(二)乙方收款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变更收款帐户的,应于甲方付款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三)甲方的开票信息为:
账户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税 号:12100000468047082T
地 址: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电 话:0518-8598197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连云港浦东支行
银行账号:327006003010149000265
(四)付款条件: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货款。付款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甲方可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付款,甲方向乙方交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后,完成本合同的付款义务。
七、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本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在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交付以验收凭证为准。
八、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双方就此异议达成解决方案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项。如标的物在检验期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则上述检验期视为甲方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二)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验收货物或支付货款,经书面催告超过15日仍不作答复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价款 0.5%的违约金。
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质量责任。若乙方提供产品因设计缺陷或材料、制造工艺等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受到索赔而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二)乙方违约
(三)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5 %的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30日 内更换、重作,若在上述期限内经更换、重作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或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足部分。
(五)乙方及其指派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保密规则规范,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六)乙方指派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业务水平有限,影响甲方生产进度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十、知识产权担保
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乙方完工后应及时返还,不得拒绝返还、提供给他人或者利用上述图纸及技术资料为他人生产制造相同的标的物、用于其它与本合同无关事宜。
乙方应当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其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违反非竞争义务或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等)。如果甲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取得或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甲买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不论是由于侵权或任何其他原因,均应由乙方出面解决并赔偿甲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十一、保密责任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让,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信息。
如果是涉密项目。
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涉密人员、责任界限和管理措施,并承诺严格遵守协议要求,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信息。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就保密情况对乙方进行检查和质询,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和响应。
十二、安全、环保责任
乙方承诺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并向使用人充分告知设备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必要时进行相应培训。
设备搬运、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乙方牵头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安装期间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针对特种设备,乙方应提供产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和销售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
甲方按使用要求正常操作使用情况下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经第三方技术鉴定认可,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十三、廉洁风险防控
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廉洁协议书,并承诺严格遵守协议要求,杜绝腐败现象。
十四、侵权责任
因本合同标的物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标的物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未达成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交货的;
2、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已届满,双方协商延期交货的,经延期后仍不能交货的;
3、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能达到质量要求;
4、乙方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等危及其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情况的,或者虽书面通知甲方但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担保的;
5、乙方贿赂甲方的技术、检验、管理等人员的。
(三)甲方依据上述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其按照本合同其它条款的规定向乙方要求偿付违约金的权利,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四)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十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法定机构证明以后,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的 30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约定: / 。
十八、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并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甲方需求签订具体采购订单,如具体采购订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只要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向对方投寄挂号邮件的,则表明其已履行了通知义务,5天后即视为送达对方。
本合同 1 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 联系地址: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签订日期: | |
签订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项目采购技术要求
一、产品概述
本工具旨在提供具备机动、入侵等决策功能的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通过结合知识规则与智能算法,能够显著提高蓝方无人靶船的智能决策、自主避障能力,为开展智能虚实结合实验提供有力支撑。
二、功能性能要求(★为不可偏离项)
①具备入侵、撤退、自杀攻击等决策指令生成能力。
②支持靶船动态自主避障能力。
③支持多个靶船平台接入与协同决策。
④具备靶船航路规划与在线重规划功能。
⑤支持靶船临机接入,支持语音操控进行模式切换。
①★支持对靶船控制数量不少于4艘。
②★具备靶船临机决策功能,每个决策周期决策时间不超过2s。
③★支持最大航速不低于30节。
三、运行环境
软件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安装。
四、验收要求
五、交货清单
序号 | 成果名称 | 数量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含可执行程序、源代码) | 1套 |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技术方案 | 1份 |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软件设计报告 | 1份 |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使用说明书 | 1份 |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软件测试报告 | 1份 |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软件自主可控测评报告 | 1份 | |
无人靶船侵袭决策工具软件授权书 | 1份 |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服务支持。
第六章 报价书格式
(项目名称)
报 价 书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一、报 价 函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完成服务,并按照合同预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报价书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报价方案;
(5)资质文件。
……
报价书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书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书。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书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价采购项目报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
四、报价方案
报价方案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拟。
五、资质资料
(第一章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10)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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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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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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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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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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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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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供应商 履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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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王1]公告发出前由采购员核对修改
[王2]公告发出前由采购员核对修改
[王3]公告发出前由采购员核对修改
[王4]公告发出前由采购员核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