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价 文 件
比价编号:CSSC-X-00-254046-011
项目名称:3#产品渗透试验检验项目
比价人: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五年七月
目 录
一、比价公告……………………………………………………1
二、报价须知……………………………………………………2
三、合同条款……………………………………………………5
四、报价文件格式………………………………………………6
第一章 比价公告
我公司现有3#产品渗透试验检验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比价。
1.项目概况
1.1比价人名称: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比价人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罗路19号。
1.3项目所在地: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区。
1.4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双方确认的《3#产品试验大纲》、《3#产品半成品技术条件》及《3#产品成品技术条件》等技术文件,开展3#产品渗透试验检验项目试验工作,检验完毕后及时出具符合项目规定及有关标准的检验结果或报告。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过CMA及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
2.2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比价项目的经营范围。
2.3公司法人/自然人被列入我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我公司本次比价项目。
2.4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
3. 比价文件的获取及线上报价
凡有意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12时期间登录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csscbidding.com/)搜索公告标题“3#产品试验检验”,搜寻询价信息,获取比价文件并按比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4. 线下报价文件的递交
线下报价文件由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8月18日12时本询价场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递交或邮寄至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实验楼一楼110室,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罗路19号(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张允敏 联系电话:18953312901。
5.联系方式
比价联系人: 张允敏 联系电话: 18953312901
李凯 联系电话: 15169274639
6 风帆公司纪检部门联系方式
举报邮箱:ffjjb@sail.com.cn 举报电话:0312-8668698
2025年8月11日
第二章 报价须知
1 比价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3#产品渗透试验检验项目
1.2 比价单位: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3 项目地点: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4 比价范围:
项目号 | 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服务内容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3#产品渗透试验检验项目 | / | 96件 | 渗透检测 | 90天 |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5工作要求:按照《3#产品试验大纲》、《3#产品半成品技术条件》及《3#产品成品技术条件》等标准要求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1.6质量保证:报价人应具备实现上述试验项目的检验资质和软硬件条件。
1.7合同价格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8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
1.9 拟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10付款条件:按主要合同条款第10条执行。
1.11合同条款中“★”标注条款为否决性条款;带“★”的技术参数以外的其他各项技术要求均为一般条款(每个阿拉伯数字编号项下的技术要求为一项独立的技术参数要求),一般条款偏离数量达到3项及以上报价将被否决,否决性条款负偏离1项报价将否决。
1.12 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
1.13 报价人获取比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比价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和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没有按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比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报价可能被拒绝。
1.14除《比价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货物的报价总价应包括完成本《比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的设计(如果有)、技术、制造、采购、运输、安装、安装材料、调试、培训、食宿、交通及其附带服务等一切费用(包括全部税费和保险费等),报价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支付;
2 线下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2.1报价文件封装要求: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封装,密封袋要求标注报价项目编号、报价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名称。
2.2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副本各1份。
2.3编制内容要求
2.3.1 封面(见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2.3.2报价函(见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2.3.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4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及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3.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见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见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人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如为代理商,要求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2.3.6 告知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2.3.7商务条款偏离表(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2.3.8报价一览表(见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
2.3.9为比价人提供的其它优惠等(如:备品备件,易损件可以自行列表补充)。
3 评审的程序、内容及办法
3.1 评审办法
在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合理低价法。
3.2评审程序
比价人将于报价人报价结束后组织公司内部专家评委对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3 评审内容
对《报价文件》的形式内容、资格内容、商务及技术响应条款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根据报价进行排序;
3.4 中选人的选择
3.4.1能够圆满的履行比价文件要求的、不含税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备选,不含税报价第二低为第二备选,依此类推。
3.4.2 依据拟选用的供应商个数,按排序选择中选供应商,选定的供应商均须执行第一备选的价格。
3.5《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比价人认为影响报价真实性、有效性时有权将其作无效处理。
3.5.1未按照《比价文件》报价须知“4.报价文件编制要求”的条款内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缺少内容或签字、盖章不全的;
3.5.2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违反比价纪律的;
3.5.3报价文件错误内容一致或偏离一致的,或比价人认为其他能证明有串标、围标等嫌疑的。
3.5.4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报价,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3.5.5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报价限价;
3.5.6报价文件没有对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3.5.7报价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5.8线下报价文件未能按时提交给比价人的。
3.5.9未按线下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线上报价附件文件未按格式要求编制的。
3.6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同意以下修正,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3.6.1如果数量乘单价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6.2如果分项单价之和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6.3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的数据表示不一致时,按以下方法修正总价:当修正小写总价大于大写总价,以大写总价为准;当修正小写总价小于大写总价,以修正小写总价为准。
4比价结果通知
在报价有效期内,比价人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向选中的报价人发出签订合同通知,,被选中的报价人如果未能在接到通知10自然日之内签订有效合同,比价人有权重新选定其他报价人;对未被选中的报价人,我方不对未被选中的原因做出解释,也不专门通知评审结果,未被选中的报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等渠道了解评审结果。
5报价价格与实际造价有较大差距时,我方将重新组织比价。对未被选中的报价人,我方不对未选中的原因做出解释。
6 签订合同
6.1被选中的报价人应在接到比价人通知后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限之内与比价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报价人放弃其被选中资格,同时被选中的报价人还应承担因此给比价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比价文件》(包括其补充、修改文件)、被选中的报价人的《比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6.3比价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比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7 保密要求
7.1比价人不得将潜在报价人的任何情况透露给任何其它人。
7.2评审委员会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何报价人。
8 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 合同签订地: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设备名称及规格数量:3#产品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协议。
其中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壹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技术要求另有约定的,按技术要求执行,人为故障除外,终身服务。
4.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协议。
5.验收条件:达到双方确定的技术协议要求,方可组织双方验收。
★6.付款条件:
6.1被选中的报价人在比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6.2双方签定合同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额50%的预付款;检验完成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额50%的尾款。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封面
报 价 文 件
比价编号:CSSC-X-00-254046-011
项目名称:3#产品试验检验项目
比 价 人: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人:
二○二五年七月
二、
致: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一、根据贵方(项目名称:3#产品试验检验项目、比价编号:CSSC-X-00-254046-011)项目的比价文件,我方提交下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资格审查资料;
3、告知书;
5、技术支持资料;
6、报价明细表
……
二、我方响应比价文件的全部要求,我方所报价格已包含比价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有遗漏,所有后果由我方承担。
三、报价有效期:60 日历天。
四、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比价文件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是所提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比价文件的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被选中,我方将受此约束。
五、 (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比价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报 价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比价项目名称: 比价项目编号:
序号 | 比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比价文件规格 | 报价文件规格 | 是否存在偏离 (是/否)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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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承诺:除商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报价人响应比价文件的全部要求。对于在报价文件的其他地方描述与本表描述有差异,以本表为准。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
告 知 书
被告知人:
为了更好地规范经济活动秩序,保证双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为维护双方权利义务,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反馈!
反馈形式:做入报价文件。
一、定义解释:
“领导干部”是指公司领导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离职)。
“亲属范围”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经济活动”指包括但不仅限于物资采购、外协外包、工程建设、劳务和服务、资产处置、投融资等有关经济活动。
二、公司领导干部及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不得与我公司发生经济活动:
(一)系贵方投资人、合伙人、承包人;
(二)系贵方高级管理人员;
(三)系贵方相应经济业务的负责人、经办人;
(四)系贵方相应经济业务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三、贵方承诺不得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否则,经查实存在本规定所列关系的,公司有权取消报价资格、解除与贵方所签订的合同。贵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业务部门和被告知人各留一份。
被告知人签字盖章后视为被告知人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被告知人(盖章): 告知人: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张允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七、
报价一览表
项目 | 报价内容 |
报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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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填写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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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含税总价(大写): (小写): 税率: |
报价工期 | 日历日 |
其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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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八、 信誉承诺书
致: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项目名称 :3#产品试验检验项目、比价编号:) 比价。现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承诺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5)在最近三年内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采购活动资格、纳入黑名单等;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报价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我单位了解并知悉本承诺函的法律后果,并保证本承诺书内容客观真实。
承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