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虚实结合的集成测试工具集-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CSSC-07-251006-013)
一、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对面向虚实结合的集成测试工具集(招标编号 :ZC25G270573)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二、其他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1项类似货物业绩(软件定制开发类相关项目),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1项类似货物业绩(软件开发类相关项目),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变更如下:
变更前:
类似业绩 (6分) |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货物业绩(软件定制开发类相关项目),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每多提供1项业绩合同,得1分,若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额外加0.5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资质证书 (4分) | 1、提供符合本项目实施内容(软件开发类)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提供投标单位为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份得0.5分;依次累加,最高2分。 3、提供与本项目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且专利在有效期内,每提供1个得0.5分;依次累加,最高1分。注:投标人必须拥有专利权(为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
变更后:
类似业绩 (7分) | 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货物(软件开发类相关项目)业绩: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多提供1项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 2、上述有效类似业绩中每有1项金额大于400万元,额外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体现甲乙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双方签字及盖章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资质证书 (3分) | 1、提供符合本项目实施内容(软件开发类)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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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联系人:杨操
电话:027-6523839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联系人:王金刚
电话:1329654622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