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回转装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升降回转装置项目(招标编号:GKCB-XF25H114),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五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40%+自筹60%,资金已到位。经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以合同为准),承制方在西安市高新一路18号完成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
2.3 交货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18号。
2.4 招标范围:升降回转装置1套;
关于招标范围、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对应年度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18时至2025年6月5日18时,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4.2标书费:8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517506625008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并推送至供应商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原则上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发票。
4.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向投标人开具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4.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招标文件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为准。
4.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1号楼21层2104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发布。
招标人及项目主管部门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五研究所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6号
邮 编:710077
联系人: 王祎
电 话:029-88327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1号楼21层2103室
邮 编:710000
联系人: 刘宁宁
电 话:029-81871054
传 真:/
电子邮件:gkzb123456@163.com